制定《吸煙(公眾衞生)條例》(第371章)
現時香港最主要的控煙法例,歷年來曾作出多次修訂,進一步加強控煙措施,保障市民健康。
條例內容主要涵括:
- 法定禁止吸煙區(禁煙區);
- 煙草產品的售賣規管;及
- 煙草廣告的涵義及管制。
首次規定煙草廣告需附帶健康忠告
首次進行吸煙人口統計
制定《吸煙(公眾衞生)條例》(第371章)
現時香港最主要的控煙法例,歷年來曾作出多次修訂,進一步加強控煙措施,保障市民健康。
條例內容主要涵括:
首次規定煙草廣告需附帶健康忠告
首次進行吸煙人口統計
煙害警示
煙草產品的封包須附有中英文式樣的健康忠告。
首次設立法定禁煙區
增加煙草稅300%
吸煙率由1982年的23.3%大幅下降至1984年的18.7%。
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成立
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屬一法定團體。《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條例》(第389章)賦予以下職權,專責保障市民健康,以及提高公眾對煙草禍害之認識:
規定電視/電影院播放聲音健康忠告
所有於電視及電影院內播放的煙草廣告,整段片段必須附設文字健康忠告,並於片末播出不少於3秒的聲音健康忠告。
管制電視煙草廣告的播放時間
所有煙草產品的廣告及贊助,均不能在下午4時至晚上10時30分於公眾電視頻道上播出。
管制電台煙草廣告的播放時間
所有煙草產品的廣告及贊助,均不能在下午4時至晚上10時30分於公眾電台頻道上播出。
全面禁止電視及電台的煙草廣告及贊助
擴大法定禁煙區範圍
禁止電影院播放煙草廣告
管制捲煙焦油含量
不得售賣焦油含量超過20毫克的捲煙。
更強烈和更明顯的煙害警示
煙包上的健康忠告增加至4款,並須輪流替換:
煙草廣告中需要在更明顯的位置展示健康忠告
在印刷品、廣告板和招牌中的捲煙廣告,如屬首次推出或其後更改幅度超過25%者,健康忠告的方框之面積便不得少於廣告平面的20%。
管制煙草產品的銷售
禁止將煙草產品售予或給予18歲以下人士。
擴大法定禁煙區範圍
禁止互聯網上的煙草廣告
加強管制煙草產品的銷售
禁止自動販賣機售賣煙草產品。
禁止以附送獎品、禮物、贈品或抽獎以交換任何具價值的物品來促銷煙草產品。
加強管制捲煙焦油含量
禁止售賣焦油含量超過17毫克的捲煙,或管有焦油含量超過17毫克的捲煙作售賣用途。
實施食肆局部禁煙
規定提供超過200個座位以上的食肆,必須劃出最少三分之一的地方為禁煙區。
加強限制煙草廣告
加強煙害警示
煙包須載有全新6款文字健康忠告,並須標示焦油及尼古丁含量,以白底黑字展示:
衞生署控煙辦公室成立
工作包括:
履行《煙草控制框架公約》
中國成為世界衞生組織《煙草控制框架公約》的締約國,香港有責任展開相關措施履行《公約》條文。
修訂《吸煙(公眾衞生)條例》
立法會通過《吸煙(公眾衞生)(修訂)條例》草案,實現室內公眾場所全面禁煙。
擴大法定禁煙區範圍
進一步擴大禁煙區至:
煙害圖象警示
捲煙封包及零售盛器必須以訂明的式樣及方式展示煙害圖象忠告、文字信息、焦油量及尼古丁含量。六款煙害圖象警示至少要覆蓋捲煙封包及零售盛器面積50%。
加強限制煙草廣告
撤銷兩名或以下僱員的零售店舖可展示煙草廣告的豁免
擴大法定禁煙區範圍
所有獲暫緩禁煙的場所須於2009年7月1日起全面禁煙,包括:
加強限制煙草廣告
撤銷持牌小販攤檔可展示煙草廣告的豁免。
增加煙草稅50%
吸煙率由2009年的12%下降至2012 年的10.7%。
增加煙草稅41.5%
致電衞生署戒煙熱線的數字比上一年上升接近50%。
推出社區戒煙計劃
衞生署聯同不同機構推出戒煙服務/計劃。
撤銷入境免稅優惠
- 19支煙;或
- 1支雪茄,如多於1支雪茄,則總重量不超過25克;或
- 25克其他製成煙草。
進一步加強控煙控施
政府建議加強一系列控煙措施,包括擴大煙包上的煙害圖象警示面積至最少佔煙包85%、全面禁制電子煙及擴大禁煙範圍至隧道出入口範圍的巴士轉乘站。
增加煙草稅11.8%
擴大煙害圖象警示
立法會通過修例,將煙包健康忠告圖像面積,由佔煙包50%增至85%,同時忠告式樣由6款增至12款,並於2018年6月21日起全面生效。
擴大法定禁煙區範圍
八個隧道入口範圍內的巴士轉乘處被列為禁煙區,包括: